1951年9月12日,毛主席阅石景山发电厂党总支书记王自勉、石景山钢铁厂党委先后的来信,信中反映工厂工资制度不合理影响到职工生产积极性,建议进行调整。毛主席将这两封信批转李富春处理,并分别复信。
复王自勉的信写道:“八月二十七日的信看到了,谢谢你使我知道你们厂里的情况和问题。我认为你的建议是有理由的,已令有关机关迅速和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此复,顺祝努力!”
复石景山钢铁厂党委的信写道:“八月三十一日的信看到了,谢谢你们使我知道你们厂里的情况和问题。我认为你们的建议是有理由的,已令有关机关迅速和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此复,顺祝努力!”
毛主席还对中央办公厅信访部门延迟了几天送阅这两封来信提出批评,指出:“共产党员不为工人阶级办事,还算什么共产党员?”
后来,有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解决了这两个厂反映的问题,并对华北全区各类企业的工资制度也作了合理的调整。